911制品厂麻花

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对于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颁布日期:2020-11-03 时效性:
实施日期:2020-11-03 文 号:工信厅信管函〔2020〕255号
颁布单位:工业和信息化部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,部属有关单位,有关中央公司:

  为深入贯彻《国务院对于深化“互联网+先进制造业”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》,按照《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(2018-2020年)》、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对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通知》(工信厅信管〔2020〕8号)要求,现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试点示范内容

  围绕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、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、“5骋+工业互联网”内网改造、平台集成创新应用、安全集成创新应用等5个方向,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,通过试点先行、示范引领,探索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新模式和新业态,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。

  二、项目推荐条件

  (一)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公司、信息技术公司、互联网公司、电信运营商、高校及科研院所等。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、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。

  (二)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、公司自愿原则。优先推荐以下项目:一是具备向2个以上公司复制示范效果的项目;二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、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(州)中的项目;叁是符合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方向、建设成效显着、转型升级效益突出、带动效应明显的项目;四是提前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。

  (叁)申报项目应符合《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》(见附件1)要求。

  (四)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,在建项目(包括已列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的项目未验收完成前)不可申报。

  (五)安全集成创新应用方向项目通过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进行申报遴选。

  叁、推荐工作要求

  (一)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,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。申报主体对公司资质、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并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。

  (二)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通信管理局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均不超过10个,各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。中央公司和部属单位不占属地指标,可直接报送,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。各单位推荐项目应按优先级排序。

  (叁)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,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,试点示范期为2年。

  (四)请各推荐单位于2020年11月20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(一式两份,见附件3)、项目申报书(一式五份)和电子版光盘(同步发至邮箱:箩颈苍测耻别丑补苍蔼肠苍迟肠颈迟肠.肠辞尘.肠苍)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(信息通信管理局)。

  四、联系方式

  方向1-3:袁斯洋 刘东坡 010-68206121/66022790

  方向4:&苍产蝉辫;吴文昊&苍产蝉辫;010-68208273

  地  址: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12B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,100081

  邮寄联系人:金月含&苍产蝉辫;010-62108016

附件:

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

2020年11月3日